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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有哪些

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条件有哪些

追加股东被执行人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当公司的财产无法满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时,可以考虑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2. 股东出资瑕疵 :股东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3. 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 :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股东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时,可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 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如果公司在未经清算的情况下被注销,导致无法进行清算,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 其他法定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还存在其他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

以上条件均基于《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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